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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杀人犯捐器官 由于实行注射死刑影响器官功能

2018-07-18 09:38 来源:环球网

  据越南媒体7月16日报道,胡志明市一名18岁阮姓男子因杀害五口人被法院判处死刑,该名男子在判刑后表示想捐献器官,但此事件引起越南网友的激烈讨论。

  越南《青年报》对是否同意死刑犯捐赠器官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显示,赞同和反对的人数各占一半。反对意见认为,死刑犯因残忍的违法行为被判死刑,接受死刑犯器官的人会有心理阴影。赞同者表示,死刑犯捐献器官是善意的举动,他们的犯罪行为是由于教育和社会环境等原因造成的,与他们的器官无关。据报道,死刑犯捐赠器官没有法律限制,但由于越南实行注射死刑的方式,药物会影响器官的功能,因此移植的价值不高。(张怡)

  延伸阅读

  我国近30万人志愿登记捐献器官 “中国模式”获国际赞誉

  2017年8月6日讯,记者昨天从2017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近30万,完成器官捐献案例已累计超1.2万例。今年前7个月,我国完成捐献2866例,同比增长33%,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和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范、公平、高效的体系受到国际赞誉。

  “提高生存质量,挽救人民生命,增进健康福祉。”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表示,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内容。自2015年以来,我国已成功实现器官来源的转型,所有移植器官均来源于社会公民自愿捐献。

  5年前,一位叫“文文”的农家女孩因病去世,她的肾脏、肝脏、心脏和眼角膜分别捐献给了6位素不相识的患者。今年清明节,文文的母亲徐萌仙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来自受体患者发来的心跳声。徐萌仙说:“听着我女儿文文的心跳,很欣慰。再加上这个人信里说他现在过得很好,那就好了……”

  像“文文”一样逝世后无偿捐献人体器官的捐献者,在2010年公民自愿捐献器官试点时仅34例,而2016年则达到了4080例,数量位居世界第二位。郭燕红表示,不仅在捐献者数量上实现飞跃,器官移植的手术质量和患者存活率等指标也都位居世界前列。

  “经过近10年的探索与改革,我国走出了一条既体现国际惯例、又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道路,形成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的‘中国模式’。”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我国全面构建国家层面的器官捐献移植法律框架,建立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五大科学工作体系。

  法制化、规范化的顶层设计让生命在“阳光”下延续。国家卫计委和红十字会两部门已陆续出台近30多个配套政策文件。2007年,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了器官捐献的来源和公民捐献器官的权利,对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做出资质规定。2013年,国家卫计委出台《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确保器官获取与捐献的透明、公正、可溯源性。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我国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已达173所。临床服务怎样做到“量、质”双升?国际器官捐献与获取协会主席马蒂·玛亚里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增加医疗机构层面器官移植专业人员、加强相关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以及完善质控体系建设是中国和全球其他国家面临的共同挑战。“下一步,希望中国加强在医疗专家、技术培训等多领域国际合作,为全球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贡献‘中国力量’。”国际器官移植协会主席南希·埃舍尔说。据新华社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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