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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警方提醒警惕10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2018-12-20 12:4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记者从河北省反电信诈骗中心获悉,2018年1至11月,河北省发生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主要有10类,分别是网络投资、网络刷单、代办信用卡、冒充购物客服、QQ冒充熟人、电话冒充熟人、网络赌博、冒充军警购物、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盗刷银行卡诈骗。据介绍,这10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占全部警情的96.5%,其中网络类诈骗已成为主要的犯罪类型,占比达到54%。

  “当前河北省和全国一样,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持续呈现高发频发态势,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河北省反电信诈骗中心负责人刘杰介绍,电信诈骗犯罪从最初的十几种犯罪类型发展到现在的六十多种类型,并且还在不断变化中。

  从作案工具看,诈骗分子已从最初的人工打电话、发短信发展到现在的架设网站、设立虚拟平台、制作病毒程序等手段,网络化、科技化特点日趋明显。从资金转移方式看,从过去的网银转账、ATM机取现向第三方支付平台、POS机套现、充值卡回收、地下钱庄洗钱等方式演变,手段更加隐蔽,查控追踪难度越来越大。

  从河北省今年对受害人的统计情况看,由以城市人群为主逐步向县城、农村人群扩展;文化程度既有普通群众,也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企业负责人、机关干部等等;重点年龄段从50岁以上中老年人逐步向40岁以下青年甚至高校学生扩展。

  刘杰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特别是老年人、单位财务人员、网络购物人员、大学生等重点人群,更要注意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随时保持足够的警惕性。

  在日常购物、上网、消费等活动中,不要轻易泄漏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窃取。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管诈骗分子使用什么花言巧语,即便是“认识的人”发来的短信,如果内容里有不明链接,也不要轻易点击链接,要先打电话核实。决不轻易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特别是一些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在汇款、转账前,要与对方电话或当面核实。对于可疑的电话、短信及网络信息,可向亲戚、朋友、同事询问或向正规的公司、单位、企业客服咨询。必要时,可直接拨打110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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