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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2019-03-15 14:25 来源:河北新闻网

  3月13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通知,解除区域一和区域二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近期风力较大,通知要求,河北省各相关城市加强对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力度,做好扬尘污染防治。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3月15日至3月21日,河北省整体扩散条件有利,其间3月17日至3月19日扩散条件略有转差,中部地区部分城市可能出现轻至中度污染。

  据预报,3月15至3月16日,受多股冷空气影响,河北省扩散条件总体有利,北部地区空气质量优良,中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

  3月17日至3月19日,扩散条件逐步转差,河北省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部及山前城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

  3月20日至3月21日,扩散条件较好,河北省北部地区空气质量优良,中南部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3月22日至3月23日,扩散条件一般,河北省大部以轻度污染为主,部分城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

  通知要求,相关城市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与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空气质量会商,结合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管理需求,加严管控和治理措施,经研判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至少提前2天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各相关城市要严格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加强秋冬季错峰生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近期风力较大,各相关城市要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对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力度,确保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的要求。要严厉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引发的着火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各地要加强秋冬季错峰生产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和减排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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