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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9月1日起可申请内地居住证

2018-08-17 09:33 来源:商业时报

  中国公安部副部长侍俊8月1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宣布,中国制定出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中国内地居住证。

  侍俊表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由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又一项为港澳台居民谋福利的实实在在的便民惠民措施,目的是要让港澳台居民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到与内地(大陆)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就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方面,规定了在内地(大陆)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的政策措施。本《办法》总共21条,规定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证件功能、持证人权益、证件制作、申领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提供了法律依据。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领取居住证后,港澳台居民即可凭居住证享受到《办法》规定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关于申领条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指出,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点去进行申请,校验本人出入境的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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