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贸新闻网
当前位置:经贸资讯网 > 经贸要闻 >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俄愿与日签署友好协议 前提是承认二战成果

2019-02-22 11:44 来源:环球网

  俄外长拉夫罗夫21日在面向欧洲商业协会代表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莫斯科现在就愿意与东京签署和平协议,但不会是那种为了结束战后纷争的协议,而是真正的睦邻友好关系协议。

  据俄新社2月21日报道,拉夫罗夫称,“正如普京总统去年9月在东部经济论坛上提出的那样,我们现在就可以与日本签署和平协议,但不是那种在战后就立即签署的和平协议,因为我们(俄日)之间的战争状态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结束了。俄方希望站在多年共存共处的高度、从多领域合作的角度去筹划一个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俄日睦邻友好关系的协议。”

  此外,拉夫罗夫强调,与日本签署和平协议应将二战成果考虑进去。

  “签署和平协议不可能不以二战胜利成果为前提,有关问题在国际文件中已有定论,最重要的是,这已经被载入《联合国宪章》。到目前为止,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果,我们看到日本没有准备好确认签署和平协议,”拉夫罗夫说道。

  另据日本《每日新闻》21日报道,日俄外长在刚刚结束的慕尼黑安全会议上再次会晤,就北方四岛(俄称“南千岛群岛”)的归属问题交换了意见。会晤中,双方各执一词。日本外务大臣河野太郎会后表示,“双方交流激烈,因为我们肩负着各自的国家利益”。俄外长拉夫罗夫则再次重申,南千岛群岛由俄罗斯控制,在这一点上俄罗斯不会退缩。

  据报道,1956年,日本和苏联签署《日苏联合宣言》,规定日俄双方同意就签署和平条约进行谈判,俄方在条约签署后将齿舞群岛和色丹群岛移交日本。安倍日前要求俄方,先将至少两岛归还日本,之后再着手就签订和平条约展开讨论。

独家报道
关于我们 版权信息 信息合作 隐私保护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