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贯彻落实“三类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和效能,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增强监督叠加效应,县审计局紧紧围绕构建大监督格局、提升监督质效的审计目标,依托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主动对接县委巡察办并召开联席会议,提前谋划,以“六项举措”促进巡审同频共振靶向发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监督对象共商。将2023年巡察计划和审计计划深度融合;围绕项目多、资金资产量大、信访矛盾突出的单位作为“巡审联动”对象。
信息资源互通。在工作过程中,审计组、巡察组加强协作、配合、交流、沟通,切实做到深度融合,精准发现问题,报告问题,移交问题。
查处成果共享。巡察办及时将巡察报告等材料中有关涉嫌经济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专题材料抄送县审计局,县审计局及时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审计结果抄送县委巡察办。
问题线索共谋。巡察组、审计组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围绕工程项目、资金资产、津补贴发放等重要领域发现重大问题线索,争取在数量上大幅突破,质量上大幅提升。
重大事项共议。巡察审计过程中,积极开展碰头会;巡察审计结束后,即时召开“巡审联动”联席会议,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巡审联动”,提升联动监督质效。
问题整改共督。巡察整改进度情况同时抄送县审计局,审计整改情况抄送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县审计局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