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贸新闻网
当前位置:经贸资讯网 > 新闻 > 国内新闻 >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两部门划定明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目标

2020-12-03 10: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12月2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电力企业、交易机构做好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含优先发电)合同签订的组织协调,保障足量签约,推动分时段签约,拉大峰谷差价。同时,鼓励签订多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建立健全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配套机制,努力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通知划定了一系列的具体目标。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鼓励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合同特别是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结合实际确定2021年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目标,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90%-95%。未参与市场的经营性电力用户、优先发电企业也需参照中长期合同签约的相关要求,由电网企业与用户或发电企业签订合同。

  与此同时,两部门推动分时段签约。鼓励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通过协商,分时段约定电量电价,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对具备条件的、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鼓励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可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或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
独家报道
关于我们 版权信息 信息合作 隐私保护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