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县医保局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以健全财务制度、保管财务账目为重点的书面专项稽核,补齐现场检查短板。
一是制定稽核计划。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定点医药机构财务账目、会计凭证、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进行书面稽核,确定年内完成稽核100家。截至11月份,已完成66家。
二是提出指导意见。对书面稽核中发现的财务账目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下发《书面稽核情况通报》,对科目设置、原始票据保存装订等6个方面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三是明确整改要求。对抽查存在问题的定点医药机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县医保局将依照《条例》与《服务协议》进行处理。(袁艳 肖宇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