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弘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及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开展了首届“内蒙古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活动广泛宣传和动员当地有突出事迹和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团队、个人和项目积极申报奖项,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
首届“内蒙古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即“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评选对象为2017年至2021年期间,在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团队、个人和项目等,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者。
此次“内蒙古慈善奖”由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和各盟市民政部门推荐的候选对象共79个,其中,慈善楷模37个,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12个,捐赠企业25个,捐赠个人5个。他们中,有无私奉献的志愿者,他们扎根基层、孜孜行善;有专业高效的慈善项目,他们引领行业、创新发展,为慈善探索道路;有回馈社会的捐赠企业,他们博施济众、履职尽责,为慈善提供支持;有不忘初心的捐赠个人,他们扶危济弱,为慈善贡献力量。
据了解,首届“内蒙古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将于5月16日至22日进入网络投票阶段,由社会公众为候选对象投票。公众可登陆“内蒙古民政”微信公众号查看上述候选对象的事迹材料,并进行网络投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开展慈善表彰活动是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举措,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内蒙古慈善奖”网络投票活动,扩大“内蒙古慈善奖”影响范围,让慈善走进千家万户,共营“人人可慈善、人人为慈善、人人做慈善、人人分享慈善”的全民慈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