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的通知》(甘教监管〔2022〕2号)和《陇南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陇教基〔2023〕15号)文件要求,5月中旬以来,康县教育局联合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对县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治理。
工作组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交流等方式,对县城学校周边街道、巷道、社区内各类培训机构、托管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从证照是否齐备、场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收费招生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执法责令3个非学科类校外托管机构限期整改,停办取缔近期新增的1个无证托管机构。
通过此次联合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了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了经营秩序和办学行为,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良好教育生态。下一步,县教育局将继续保持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多轮集中整治和现场执法,不断强化日常检查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