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净化大新县城区道路的交通环境秩序,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持续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整治力度,针对城区范围内未在泊位上规范停放、违规占道影响交通出行的车辆采取以下措施:
(一)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执法人员对城区乱停乱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辆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二)下达整改通知书。严禁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对屡次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教育劝导并责令驾驶人在划定的停车泊位上有序停放,自觉整改到位,确保人行道安全畅通,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电话提醒及口头教育。执法人员对随意停放在道路两侧的车辆,及时取得电话联系车主进行口头警告、教育,责令其尽快驶离,避免行人和汽车将无法顺畅通过。
(四)移至停车区域。对影响行人通行且驾驶人未在现场的两轮、三轮车辆进行拖离,移至停车区域。
(五)拍照取证且现场拖车。执法人员对停车秩序较乱的新北市场周边以及民生街等重点路段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警示牌规定停放在停车区域的行为,进行拍照取证,暂扣车辆。
截止目前,处理违停车辆97辆,其中口头警告34起。该局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人人都是城市管理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共同支持和参与机动车有序停放,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