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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有了“身份证” 养犬不可再“任性”

2022-11-24 10:47 来源: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

自2022年7月1日《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桓台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广泛宣传,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推动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桓台县唐山镇后七村,桓台县公安局民警、桓台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组织动物诊疗机构为村民犬只进行登记,办理相关证件,并注射犬只疫苗,同时提醒村民要依法文明养犬。

桓台县唐山镇后七村村民 张英:以前村里,狗都是散养,在村里乱跑,很乱,现在出来政策,让咱们文明养犬、养犬要拴绳,还有警察同志给我们办犬证,打疫苗,我感觉非常好。

为提高群众对《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知晓率,7月份以来,桓台县养犬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下发《全县依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工作方案及分工表》,组织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通过悬挂横幅、室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依法文明养犬标志及有关知识、发放《全县依法文明养犬公开信》等,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全面摸清桓台县犬只底数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免疫、登记流动服务点进社区、村(居)等活动,先后进社区16个、进村(居)195个,免疫、登记犬只5683只,上牌4865个,申请登记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桓台县公安局唐山派出所民警  赵诣:我们桓台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细化工作措施,提高犬只免疫、登记率,特别是针对重点管理区饲养禁养烈性犬、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携犬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登记标识等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震慑作用,请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做依法文明养犬带头人。

下一步,桓台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继续组织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曝光力度,对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不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携犬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登记标示、未用犬绳(链)牵领、携犬只进入禁入场所、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引发矛盾纠纷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提醒广大市民遵守《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妨碍他人正常生活,不破坏环境卫生,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人。

(桓台融媒记者 王元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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