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资源保护。完成市级下发遥感图斑现地核实109个、“绿盾”图斑执法调查2次、比对复核建设项目16个,开展巡护巡查700余人次,实现自然保护区管护全覆盖。二是强化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十四五”林木采伐限额,办理林木采伐60件,使用限额5666.36立方米,审批林地占用手续114宗,涉林面积132.24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共计2187.94万元,公益林参保面积133.41万亩,调出地方公益林32.89公顷。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等系列活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法》宣传工作,开展爱鸟护飞行动2次,张贴海报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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