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长江禁捕阶段性工作成果,12月9日,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我县万佛湖镇、城关镇渔具店、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对渔具经营店内有无违禁、有毒、有害饵料、窝料添加剂、破坏性渔具、探鱼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严禁违规钓具、违禁饵料、窝料等产品的销售使用;对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开展检查,督促销售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查验并留存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严禁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对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材原料关,严禁交易、供应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随机检查农贸市场2处、渔具店4家、餐饮企业4家,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积极向各经营单位宣传长江禁渔法律法规、张贴禁渔公告、发放禁捕专项治理宣传单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宣传手册》。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巩固监管成效,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进一步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刘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