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和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体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拼担当、比实干、争进位”的工作决心,云和县综合执法局全面开展城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旨在倡导市民文明养犬,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
一、周密安排部署,开展文明养犬整治。综合执法局通过制定并落实了《城市执法中队管理方案》,明确了中队的拼争目标、拼比方式和考核方式,实现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一季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抓捕流浪犬只29只,劝导、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80余起,办理《云和县城区犬只登记证》11本。
二、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犬类案件办理。执法人员拒做暮气沉沉的“躺平”干部,要葆有“实干”当头的冲劲闯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和《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内容,增加办理犬类案件,提升犬类管理质效。截至今日,本季度共立案犬类案件11起,已处罚结案6起;处理犬类相关信访4起。
三、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本季度将联合阜安门社区、解放社区、中山社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让文
明意识进社区、进家门。同时结合学雷锋、讲文明活动,组织宣传文明养犬普法教育,预计宣传1000余人次,发放《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宣传册200余册。通知已登记在册的犬主共79人次,告知犬主应当在养犬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持养犬登记证、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明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养犬登记延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