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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困境妇女儿童 推动司法救助走深走实

2022-12-16 10:55 来源:凉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年是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十九周年,凉城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对内构建一体化救助机制,对外凝聚多方合力,对被害人开通绿色通道,真正做到了“应救尽救、能救尽救”。目前,已对3名困难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用实际行动解决妇女儿童困境,努力传递司法温度,体现检察担当。
    一、着力打造重点突出的救助新方式。按照高检院专项行动精神,我院将司法救助“五类”对象中的困难妇女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近三年以来曾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身患重病或残疾的妇女案件进行梳理,对符合救助的对象,下沉办案,上门联系当事人,引导涉案困难妇女申请司法救助。同时,充分发挥妇联与广大妇女联系密切的优势,利用已经形成的妇女工作网络,在走访关爱困难妇女和接待处理群众投诉工作中进行救助线索摸排,提升线索发现能力,提高司法救助率。
    二、着力完善快速办理的救助新机制。在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程序,负责控申的部门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积极协助困难妇女提交书面救助申请、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等。在办理胡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我院收到办案部门移送线索后,检察干警在3个工作日内协助申请人办理申请资料并进入资金审批环节,及时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手中。
    三、着力构建多元参与的救助新格局。与妇联组织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原则、程序以及方式,建立线索相互移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救助情况通报等机制,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主动联合教育、妇联、民政等部门实施多元救助,采取“司法救助+N”协同方式,形成“以多元救助为核心,心理慰抚、特殊帮扶等为补充”的救助格局。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加强与妇联、民政局、团委等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有效机制,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信息的互通互联,形成救助合力,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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