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动员会。县领导陈晓义、李振东、李明、周振民、段求民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本质要求,是县人大常委会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重要抓手,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立足人大职能定位,紧扣法律实施重点,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开展检查,推动“水污染防治法”有效实施。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方法,切实提升执法检查的实效,确保工作高质量推动,高质量检查,高质量整改,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园管委会、梅江镇、固村镇等部门和乡镇汇报了自查情况。(袁恩)